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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不想牧養的教會莫過於移民教會了。那時我剛從神學院畢業。如果我可以對我想服事的硅谷教會做個排序,「谷歌教會」會在我的名單中名列前茅。我指的是一個成熟、健康,教會論合乎聖經、長老團隊充滿活力的教會,如果有這樣一個教會的話。我也會喜歡「科技創業教會」,也就是一個允許讓我大刀闊斧地塑造教會輪廓的新植堂,我會讓它成爲所在地區的福音前沿。
你知道什麼樣的教會會在我的排序列表上墊底嗎?移民教會。我認爲我剛剛獲得的道學碩士學位讓我配得上一間「更好的」教會,而回去牧養移民教會的感覺就像加入「雅虎」——一個過時、不理想的組織。
在移民教會服事了12年之後,我意識到剛畢業時的我想法是多麼的錯誤。我很高興擔任了一個華人移民教會的英文堂牧師,而且我學會了愛上服事移民教會。在這裡的工作讓我很興奮,現在叫我去牧養任何教會都可以了。
下面我寫了我喜歡在移民教會服事的三個原因。我希望你也能在神所設計的地方教會這一「馬賽克拼圖」中發現其獨特的美。
教會的使命是由聖經中的大使命定義的(太28:16-20;徒1:8)。然而,自巴別塔以來,世界就因其不同的語言和民族而四分五裂(創11:6-8)。上帝對人類的不順從和傲慢/自高自大作出回應,將他們分散在全地,語言的區別使人們更難溝通。這些語言和文化障礙是作爲上帝的審判而設立的。它們似乎阻礙了世界福音的傳播。但它們也彰顯了基督的榮耀[i]。
基督得到榮耀的方式之一是通過移民教會的服事。畢竟,移民教會對某種文化擁有難得的洞察力,比旁人更明白宣教的必要性。我們華人教會利用自己的文化和語言,能夠與那些在美國感到格格不入的人群接觸。沒有什麼比和一個讓你想到家鄉的人一起吃飯和談話更有意義了。這並不是說教會的生活要建立在相似的生活經歷或相同的族群基礎上,但是文化和語言的熟練程度通常會消除有效聆聽和傳講福音的障礙。我仍然記得,當我的祖父躺在醫院裡奄奄一息時,我請我們教會的一位長老去探訪他。這位長老和我祖父出生在同一個中國省份,因此能夠和他溝通、清楚地分享福音。那一天,我祖父悔改了,信靠了主耶穌基督。
更重要的是,一個移民教會也是一個窗口,可以更容易開展在其母國的宣教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以來一直反對和逼迫基督信仰——儘管其政府聲稱保障宗教自由。在我們教會,去中國宣教的機會比比皆是。許多移民可以輕鬆地在中國境內旅行和工作,而西方宣教士卻很少有這樣的機會。我們去那裡訓練家庭教會牧師不需要翻譯,我們也可以向當地宣教士和教會運送他們所需的資源,這一便利打開了許多服事的門。
在中文教會的英文事工好像坐在了中國宣教事工的前排座位上,不僅可以見證,也可以支持這些宣教努力。通過在華人教會中服務講英語的兒童、青年和成年人,我們給華語堂帶去了支持、釋放了他們的時間和精力,讓他們在我們自己無法接觸到的人群中進行事工。
幾十年來,福音派人士一直在譴責基督教在美國的衰落。[ii] 此外,文化上對基督教的反對也在穩步增加,清醒的基督徒發現自己被推到了後基督教社會的邊緣。
在一個從不認爲自己是「道德大多數」的教會中服事,是一件令人高興的事情。我們講中文的會眾比我們更明白什麼是「寄居的、客旅」(彼前2:11),因爲他們目前不在自己的國家。在一個對外來者並不總是友好的社會中,他們基本上處於文化影響的邊緣。移民教會很樂意成爲處於少數派地位的先知,在生活和教義上與這個世界不同,與之分開。喬治·馬斯登(George Marsden)注意到移民中的這種「心理-社會」現象。他寫道:「他們的社區強調象徵著與更大社區分離的教義和做法。」[iii]由於政治包袱較少,我觀察到重生的移民會是美國的好公民。他們會站在正義的立場上,爲自由而戰——不是因爲這個國家是他們的家,而是因爲他們是永恆之城的居民(腓3:20;來13:13-14)。
的確,這不是一件很常見的事情:在一個教會中,掛名的基督徒並非完全沒有,但不那麼普遍。對於我們華人會眾中的許多成員來說,他們都是第一代基督徒。他們很少會有文化上的動機來假裝自己是一個基督徒。
這就是爲什麼讓英文堂向華人會眾的孩子們傳講福音如此重要。正如卡森(D. A. Carson)所指出的,只需要一代人就可以「假定」大家都相信福音。[iv]但是認真的華人基督徒會覺得存在著非常真實的文化和語言鴻溝。他們不願意拆散家庭,把孩子送到一個陌生的教會,因此他們非常倚重志同道合的英語事工,讓他們與孩子在一間教會裡服事,教導他們作爲天國子民生活的意義(腓3:20)。
移民教會有獨特的優勢,也有獨特的挑戰。例如,華人教會很容易認爲有一個英文堂向自己的第二代傳福音是理所當然的。由於在向某一特定人群傳福音方面具有明顯的優勢,一些移民教會被正確地指責爲以族群爲中心。在一個充滿了客旅和寄居者的教會中,要保持孤立太容易了。更重要的是,移民教會往往有一個糟糕的教會論,另外,不同場次、不同語言的多個堂會是否可以被看爲一個教會,這仍是一個涵待解決的難題。
與其進入移民教會這些有張力的領域,有時似乎更容易出去植堂或加入一個更傳統的單一語言教會。然而,移民教會不應該被遺棄在公路和樹籬下,它復興的時機已經成熟。在許多移民教會中,人們對神的話語有著難以置信的渴望。從加爾文到卡森,西方基督教最好學者的精彩中譯書籍現在都很容易獲得。[vi]看到福音不僅改變一個人的生活,而且改變幾十年來不健康的教會模式,這是一個巨大的喜悅。看到一個教會按照神的話語規範自己的生活,並因此使其團體生活得到前所未有的繁榮,這更是一種喜樂。[vii]
但這種復興會很緩慢,而且幾乎總是必須從內部進行。愛德華茲從北安普頓的牧師職位上遭到解僱後,在馬薩諸塞州的斯托克布里奇向殖民者和美國原住民傳福音。他認識到,由於語言上的隔閡,有必要建立兩個堂會。[viii]但他也讓他們保持密切的關係,作爲與他所服務的人保持良好關係的一種方式:生活在他們中間,分享他們的日常關切,並以身作則,按照上帝的話語向他們傳道。[ix]作爲移民教會的英文牧師,必須樹立健康的教會實踐,在愛和謙卑中服事,堅持傳道,並讓話語發揮其塑造作用。這需要像清教徒薛伯斯(Richard Sibbes)那樣的氣質,在不從國教的運動中仍然選擇了留在英國國教。[x]我們必須表現出一種毫不妥協的忍耐,並贏得一些人的支持。
在我事奉的早期,我和我們的華語堂長老們一起閱讀《健康教會九標誌》這本書。一開始,我們的反應是:「我們不知道是否同意所有的九個標誌,但是第一個標誌似乎是對的。」 從那時起,我們的華語堂和英文堂都努力在講台上解經式宣講神的話語。在三十年來都沒有信仰告白的情況下,我們先起草了一個英文信仰聲明,並將其翻譯成中文。經過六年多的講道和教導,我才被確認並按立爲教會的長老。而在過去兩年裡,我們才開始實施教會成員制。這項工作一直很緩慢。但它也是富有成果的。
牧養一個移民教會既是一種需要,也是一種樂趣。幾乎在每一個美國城市,都有這樣的教會存在——幾乎總是默默無聞的。你是否考慮過與附近的移民教會合作或爲其禱告?你有沒有考慮過自己去牧養其中一個?移民教會的事工很可能不會獲得讚譽,其牧師也不會在更廣泛的福音派中暫露頭角。但這種勞作是一種喜樂的需要——至少在「各族、各方、各民、各國」(啓5:9)最後的聚集之前,我們都需要這樣的勞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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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John Piper, 「The Pride of Babel and the Praise of Christ」 in Spectacular Sins (Crossway Books, 2008), 65—73.
[ii] David F. Wells, No Place for Truth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1993).
[iii] George M. Marsden, Fundamentalism and American Culture, 2nd Editi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6), 204.
[iv] D. A. Carson, Basics for Believers (Baker Books, 1996), 26.
[v] 見本期期刊中司徒仲元所寫的《去而復返:離開移民教會後我又回來了》一文。
[vi] 美國麥種傳道會就是一個這樣的事工。
[vii] 舒馬特長老和鮑比·傑米遜對於復興教會都有精彩的論述。
[viii] 愛德華茲向其中一個教會用英文講道,在另一個教會藉助翻譯講道。我們可以說愛德華茲在某種意義上參與了移民第二代事工。見George M. Marsden, Jonathan Edwards: A Life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3), 392.
[ix] 同上,394.
[x] Mark Dever, 「Sibbes and Conformity」 in The Affectionate Theology of Richard Sibbes (Reformation Trust Publishing, 2018), 21–42.
譯:DeepL;校:SMH。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Why I Love Pastoring the Immigrant Church—And Why You Would, T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