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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命對地方教會有什麼要求?

爲了完成耶穌「使萬民作我的門徒」的命令(太28:19),教會必須:

  1. 不斷地傳福音。如果教會想要使世界福音化,就必須從給身邊的人傳福音開始。第一步就是:在教會的每一次公眾敬拜中清楚地傳講福音。
  2. 教訓人遵守耶穌的每一個教導。大使命是要叫人作耶穌的門徒,使人跟從、效法和順服他。門徒的成長會帶來更美好的見證。
  3. 裝備每一個信徒去個人佈道。牧者不該是唯一的佈道者。一個教會應當訓練和鼓勵所有的成員去傳福音。可以開辦主日學課程,教人傳福音。要突出強調傳福音用的材料(例如《生命歷奇──探索基督教信仰》*),以用於個人佈道。當常常和教會一起爲傳福音的努力而禱告。
  4. 尋求與在其他國家的宣教士合作的機會。教會不應當只是努力給周圍的人傳福音,也應該在基督之名未被認識之地傳揚(羅15:20)。因此,要找出那些有同樣心志並已經在其他國家做工的弟兄姐妹,尋求與他們合作。
  5. 當禱告求神興起人來,把福音帶給別的國家。每個教會的處境都不一樣,但每個教會都應當祈禱,求神在自己教會當中興起一些人來,去從事異國宣教。

* 該書英文名「Christianity Explored」,戴力高(Rico Tice)、顧百利(Barry Cooper)、沈珊(Sam Shammas)著,曹真諍等譯,已於2011年4月由香港宣道出版社出版。——譯者注

201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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